emc易倍·(中国)官网登录

新疆乌苏市市场监管局公布违反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5-02-14 16:56 浏览次数:

  2024年11月13日,新疆尔自治区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溶解乙炔的违法行为,依法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溶解乙炔气体55瓶,并处66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8月1日,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尔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依法对某公司销售的溶解乙炔气体进行了抽样检验。2024年9月7日,该局收到新疆尔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该批产品不合格。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已构成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溶解乙炔的违法行为。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4年11月26日,新疆尔自治区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公司生产不合格SBS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的违法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法没收不合格沥青防水卷材130卷共计1295㎡,并处6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9月27日,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塔城地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转办单》和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苏州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内容为:该批产品不合格。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已构成生产不合格SBS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的违法行为。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4年12月16日,新疆尔自治区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车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摩托车乘员头盔的违法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法没收头盔4个,没收违法所得20.2元,并处438.4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10月23日,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塔城地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转办单和新疆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通知书及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判定为被抽查产品emc易倍不合格。该车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已构成车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摩托车乘员头盔的违法行为。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emc易倍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依法对该车行作出行政处罚。

  2025年1月3日,新疆尔自治区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店销售不合格塑料袋的违法行为,责令停止违emc易倍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55元,并处825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11月4日,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塔城地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转办单》(和新疆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2份,内容为:该批产品不合格。该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已构成该店销售不合格塑料袋的违法行为。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依法对该店作出行政处罚。

如果您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技术员 点击QQ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