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8-28 20:01浏览次数:
中国证监会2021年12月1日核发了《关于同意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9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根据上述批复,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20万股,发行价格为64.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296,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43,467,806.4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5,828,193.56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6日划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第000001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 唯科高端智能模塑科技产业园项目 2022年9月30日 2026年12月31日
唯科高端智能模塑科技产业园项目厂房已于2022年12月完成建设,并于2023年2月通过政府验收,目前已投产使用。公司为订单式生产,生产基地募投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后,随着订单增加随之配套生产设备才会逐步购置,并且由于募集资金使用审核时间和规范限制,项目部分前期投入和部分设备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公司相应推迟了该项目的拟完成时间,计划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唯科模塑智能制造项目厂房已于2022年12月完成建设,并于2023年3月通过政府验收,目前已投产使用。公司为订单式生产,生产基地募投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后,随着订单增加随之配套生产设备才会逐步购置,并且由于募集资金使用审核时间和规范限制,项目部分前期投入和部分设备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公司相应推迟了该项目的拟完成时间,计划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公司已陆续对技术中心进行升级改造,部分办公场地、机器设备已投入使用,其余部分正有序推进中。公司为订单式生产,随着订单增加随之配套研发和测试设备才会逐步购置,并且由于募集资金使用审核时间和规范限制,项目部分设备和费用投入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因此公司相应推迟了该项目的拟完成时间,计划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公司已于2023年8月起陆续在美国、新加坡等国家设立子公司。该募投项目编制时市场环境良好,在美国、新加坡等国家设立营销网点符合当时的发展需求。近年来,世界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发生较大的变动,在全球经济下行市场萎缩的情况下,公司相应推迟了在海外设立营销网点的计划;并且由于募集资金使用限制的原因,海外公司暂时用自有资金支付,因此公司相应推迟了该项目的完成时间拟完成时间,计划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6.3.4条之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唯科高端智能模塑科技产业园项目”、“唯科模塑智能制造项目”及“唯科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情况如下:
近年来,我国模具行业在国家经济发展及市场需求的带动下,产业整体保持较快、较好的发展,但目前国内模具行业集中度较低,而生产企业的区域化分布却高度集中,主要分布于长三角、珠三角等制造业发达地区。国内模具企业存在低端产品产能过剩,高端产品产能不足等产品结构不合理问题。国内模具制造企业通过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研发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实现了装备水平和技术水平较大程度的提高,国内部分骨干企业已实现从低端模具的设计生产到中高端模具设计生产的跨越,国内中高端模具水平与国外的差距正在逐渐缩小,中高端模具依赖进口的现象正在逐渐改变。因此,我国急需一批拥有丰富开发、制造经验的本土模具制造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加强产业链整合,进一步壮大自身规模实力,逐渐参与到高端模具产品的市场竞争当中,并带动国内模具制造业又快又好的发展。
公司将通过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引进新设备,建设新生产线,提升生产线的自动化水平,以此提高公司的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率,同时增强公司中高端模具的设计水平和生产制造能力,紧跟行业发展步伐,助力我国模具产业转型升级。为此,公司将通过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新建厂房和生产线,优化生产布局,采用先进设备和技术,提高生产效率,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以此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
本项目基于公司主营业务及核心技术,进一步扩大公司精密注塑模具及注塑件产品的规模化生产能力,突破产能瓶颈,满足公司业务持续增长的需要。
公司认为“唯科高端智能模塑科技产业园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
制造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立国之本、兴国之器、强国之基,近年来,随着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已成为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必要举措。在《中国制造2025》行动纲领总体规划的要求之下,加大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已成为企业持续发展的必要措施,助力中国制造业由大变强的转变也成为国内制造企业的责任。
未来,公司将继续深耕现有主营业务和应用市场,形成国内外市场齐头并进的全球产业开拓布局,并逐步向下游产业进行延伸,构建贯通“精密模具+关键注塑件+终端产品”一体化解决方案的模具制造体系,推动自身不断向世界一流的高端模具制造企业迈进。为此,公司将通过本次募投项目,新建生产基地,扩大注塑件产品生产能力,进一步可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并且采用机器人自动化工装夹具等先进的设备,开发及引入生产车间制造执行系统(MES)、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模具半自动化加工系统、模具生产管理系统等信息化技术emc易倍体育,从而提高生产线自动化、智能化程度,保证订单快速、合理地安排、分配、生产,以此改善生产效率和水平,降低生产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本项目基于公司主营业务及核心技术,将进一步增加公司中高端精密注塑模具及注塑件产品的生产能力,通过智能化、自动化建设,优化公司生产流程,提高公司生产效率,降低成本。
公司认为“唯科模塑智能制造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
塑料制品拥有重量轻、化学性能稳定、绝缘性能好、机械强度分布广等特性,并且具有消声、减震等功能emc易倍体育,被广泛应用于汽车、医疗、电子、家电等领域。近年来,我国塑料制品行业保持快速发展态势,产销量均高居全球首位。当前,我国塑料制品行业正处于从增量阶段迈向提质阶段的关键时期,随着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持续推进,在满足社会一般性需求的基础性应用领域保持稳步增长情况下,高端应用领域在逐步强化,高档产品比重逐步加大。未来,随着我国改性塑料的技术进步和消费升级,以及“以塑代钢”、“以塑代木”的发展趋势均为塑料制品业的发展提供了较大的市场增长空间,市场前景极为广阔。
提升研发实力是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内容,也是公司自我发展、提高竞争力的内在需求和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基础。多年来,公司坚持以客户需求与产品创新为导向,依靠研发技术进步,不断丰富和完善产品,满足客户的产品需求,保障了公司业务的持续快速发展,加大研发投入仍是公司今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公司已深耕模具及注塑件行业多年,搭建了技术创新为中心的研发体系,拥有相对健全的组织架构。相较于国际标杆企业而言,公司整体的研发实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尤其是在行业技术更新速度加快的背景下,公司亟需持续强化自身的技术研发实力以应对行业的技术迭代,紧跟行业技术发展的趋势。同时,为在未来可能的蓝海市场中占据技术制高点,公司需提前进行战略布局,积极进行前瞻性技术的储备工作。
本次项目以研发高精度的模具产品为核心,开发高效生产、环保制造、高品质外观等塑料模具加工技术,并基于公司的模具业务基础,延伸发展硅胶、微发泡、高光、模内装饰技术等注塑工艺,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性能,满足下游领域的中高端需求,并为公司产品品类多样性拓展奠定基础,助力公司做大做强。
本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提高公司的研发实力和技术水平,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有利于公司生产出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产品,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先进地位。
公司认为“唯科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市场环境变化,以审慎和效益最大化为原则,把控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将“唯科高端智能模塑科技产业园项目”、“唯科模塑智能制造项目”、“唯科技术中心升级改造”和“唯科营销服务网络建设”的拟完成时间为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项目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唯科高端智能模塑科技产业园项目”、“唯科模塑智能制造项目”、“唯科技术中心升级改造”和“唯科营销服务网络建设”的拟完成时间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当前实施进度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项目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的拟完成时间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唯科高端智能模塑科技产业园项目”、“唯科模塑智能制造项目”、“唯科技术中心升级改造”和“唯科营销服务网络建设”的完成时间为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对募投项目延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保荐机构对公司将募投项目“唯科高端智能模塑科技产业园项目”、“唯科模塑智能制造项目”、“唯科技术中心升级改造”“唯科营销服务网络建设”的完成时间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