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8-26 05:01浏览次数:
《规划》明确,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范围为沿广深轴线区域,具体为北起广佛交界处,经广州主城区、东莞松山湖、深圳主城区,南至深圳大鹏,沿广深高速、广深沿江高速、珠三环高速东段、穗莞深城际、广九铁路等复合型交通要道所形成的创新要素集聚区域,长度约180公里。规划指标数据统计范围为广州、深圳、东莞三市全域。规划期限为2017—2030年,展望至2050年。广深科技创新走廊总定位是为全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支撑的重要载体。具体定位为全球科技产业技术创新策源地、全国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主要承载区、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核心区。
《规划》提出,到2020年广深科技创新走廊科技产业创新能力领先全国。主要创新指标达到或超过创新型国家(地区)水平,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为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提供有力支撑。到2030年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科技创新能力跻身世界前列,强有力支撑我省进入全球创新型地区前列,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成世界一流创新型湾区,为我国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提供强大支撑。到2050年建成国际一流的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全面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走廊,科技创新能力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强有力支撑我省领先全球创新型地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全球领先的科技创新中心,为我国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提供强劲支撑emc易倍app。
《规划》提出,构建广深科技创新走廊“一廊十核多节点”的空间格局。一廊即广深科技创新走廊。依托广深高速、广深沿江高速、珠三环高速东段、穗莞深城际、佛莞城际等复合型的交通通道,集中穗莞深创新资源,三市连成一个产业联动、空间联结、功能贯穿的创新经济带,建设成为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强化广州、深圳中心城市的创新引领作用,打造创新发展“双引擎”。广州发挥高校、科研院所集聚的优势,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创新中心城市和国际科技创新枢纽;深圳发挥高新技术企业集聚、市场化程度高的优势,加快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先行区;东莞发挥制造企业和工业园区集聚的优势,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基地、国家级粤港澳台创新创业基地、华南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十核即十大核心创新平台。具体为广州大学城—国际创新城、广州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广州中新知识城、广州科学城、东莞松山湖、东莞滨海湾新区、深圳空港新城、深圳高新区、深圳坂雪岗科技城、深圳国际生物谷。构建科技创新重要空间载体,打造全球顶尖科技产业创新平台,为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多节点包括广州市国际生物岛园区、天河智慧城等13个,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等15个,东莞市中子科学城、东莞水乡新城等9个,合计37个,是具有一定创新基础,发挥示范效应,推动区域发展的创新节点。
《规划》强调,要集聚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大力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统筹培育人才队伍,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完善人才发展政策和环境。集聚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建设国内外创新成果集聚区,打造全国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争创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集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引领型创新企业,推动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优化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抢占关键核心技术制高点,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集群。构建多层次创新平台体系,争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完善实验室体系,建设技术创新平台,壮大新型研发机构,完善专业化的技术服务平台体系。营造国际一流创新生态,建设全球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高地,打造国际风投创投中心,建设创新创业文化高地。建设具有全球吸引力的人居环境,构建内畅外联交通圈,营造活力开放生活圈,维育绿水青山生态圈,塑造高品质创新环境。创新体制机制,制定专项支持政策,建立跨区域协同创新机制,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粤港澳科技合作机制,构建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体系。
《规划》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用地保障,加强监测评估和宣传推介,为顺利完成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